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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:
在企业执法监测过程中,遇到有些企业排放的废水呈酸性,有的呈碱性,显然排放不达标。执法时需要计算其超标倍数,并依此进行处罚,请问如何计算pH值的超标倍数?计算依据是什么?
回复:
目前,国家层面法律、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中,未规定执法监测中pH值超标倍数计算方法,也未规定根据pH值超标倍数进行处罚的方法。各地可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,对pH值超标的情形进一步细化。
广州市环境教育学会于2013年在大学城成立,是生态环境领域的权威科技与教育类学术公益机构,也是我国首个依托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学会。登记管理机关为广州市民政局,业务主管单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,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成员单位。学会由高校环境教育科研人员、环境教育与公益司法工作者等自愿组成,会员广泛分布于政府、高校与中小学、科研机构及企业等领域。业务聚焦于生态环境教育与科技、公益诉讼、全民普法等工作,学会目标是南粤生态环境领域的教育、科技和公益司法的高端智库。